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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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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騎士跳車躲警 乘客接手酒駕當場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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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騎士跳車躲警 乘客接手酒駕當場栽

【漾新聞記者陳志泰、陳雯萍/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街頭上演荒唐一幕,一名機車騎士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竟當街跳車逃避,留下後座乘客「義氣接手」騎車,未料卻因酒駕當場被識破,雙雙違規遭警方依法開罰並移送,離譜行徑引發關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指出,員警於5月1日19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二聖路與林森三路口時,發現一輛普通重型機車騎士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立即上前攔查。不料49歲李姓男子見警方靠近,竟突然棄車跳離,行徑異常引起員警警覺。

復興路派出所所長陳勇旭表示,警方第一時間喝令李男至路旁接受檢查,現場情況卻出現戲劇性轉折。原本坐在後座的44歲黃姓男子,竟未顧安全與法規,逕自跨上駕駛座,試圖將機車騎離現場停放。員警察覺異狀,立即上前盤查,當場發現黃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

經員警依規定確認飲酒時間已逾15分鐘後,隨即對黃男實施酒測,結果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全程錄影蒐證,並依法告知相關權利,完成取締程序。全案調查後,將黃男依涉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在交通違規部分,李男未戴安全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舉發,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另未善盡同車勸阻責任,依同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兩項合計最高可達1萬5,500元。

黃男部分,酒後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舉發,可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至9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扣牌移置保管;另其駕照遭註銷仍騎車,依同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舉發,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整體違規最高可達12萬6,000元。

前鎮分局強調,酒駕行為沒有任何藉口,無論任何情境都不應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強化取締力道,針對酒後駕車及重大交通違規採取零容忍態度,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防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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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跳車躲警 乘客接手酒駕當場栽。
▲騎士跳車躲警 乘客接手酒駕當場栽。
復興路派出所所長陳勇旭說明案情。
▲復興路派出所所長陳勇旭說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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