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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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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政院育兒修法教師肯定仍盼全薪育孫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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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新聞|政院育兒修法教師肯定仍盼全薪育孫入法

【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行政院會25日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預計將「育嬰留職停薪」升級為「育兒留停」,津貼延長至子女滿7歲,並提出「6+3」延長津貼政策。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等11個教師團體26日肯定政府正視少子女化危機,但也期盼修法再往前一步,真正回應教師家庭的育兒壓力。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及臺灣教育產業工會共同指出,政院方向值得肯定,但現行草案對基層教師仍有「看得到、吃不飽」的落差。

教師團體表示,校園第一線教師長期承擔教學、班級經營、行政協力與家庭照顧多重壓力,若育兒留停津貼無法貼近實質薪資,許多有心陪伴孩子成長的教師父母,仍會因現實開銷而無奈卻步。這次修法不應只停留在名詞調整與部分延長,更應成為真正友善職場的制度轉折。

教師團體提出三大訴求,首先主張公保育兒留停津貼計算應採「本俸兩倍」為基準,並結合政府預算提供加成留停薪資補助,朝「實質全薪」邁進。他們指出,現行公教保險僅以薪俸額投保,未納入學術研究加給、職務加給等項目,與教師實質月薪存在明顯落差。

相較勞工保險以薪資總額作為投保基礎,公教保險育兒留停津貼因投保結構限制,實際換算約僅原月薪4成。教師團體認為,這對正在育兒階段的家庭形成龐大經濟衝擊,也使公教人員在制度保障上與勞工產生實質不平等。

第二項訴求則是將政院版「6+3」加碼方案提升為「6+6」。教師團體指出,政院版規劃雙親領滿6個月後,可額外各領3個月,合計最多18個月,但面對0至6歲漫長托育與教養歷程,3個月加碼仍顯不足,難以真正緩解重返職場與家庭照顧的雙重焦慮。

教師團體主張,政府若要展現挺生育決心,應將雙親合計育兒留停津貼保障拉長至24個月,讓家庭在托育銜接期擁有更充裕時間彈性與核心經濟支持。對教學時間高度緊湊的教師而言,較完整的留停制度,才可能讓育兒照顧與教職責任取得平衡。

第三項訴求是將阿公阿嬤「育孫」納入同等保障。教師團體表示,隨著高齡化與少子女化並存,「雙薪青年家庭、祖父母協助照顧孫子女」已成為臺灣社會常見托育型態,但現行制度下,申請育孫留停的公教人員面臨「只有假、沒有錢」困境。

教師團體認為,政院版修正草案未同步納入「育孫津貼」配套,遺漏了正在支撐家庭照顧網絡的公教阿公阿嬤。未來修法應放寬申請育孫留停者,也能比照申請同等公保津貼,享有與育兒留停相同權利與福利,減輕年輕世代後顧之憂。

教師團體強調,少子女化是全社會必須共同面對的國安課題,政府願意主動跨出這一步,基層教育人員「點滴在心」。但真正友善育兒職場,不能只靠口號,而要讓制度在薪資支持、時間彈性與多元家庭照顧上同步補強。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蕭家怡與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梁麗雯呼籲,行政院、考試院及立法院朝野黨團在後續審議中,應傾聽教師家庭真實心聲,將「實質全薪、6+6支持、育孫比照」納入法條,讓公私協力不只是一句期待,而是能安心成家、溫馨養育的職場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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